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曾表示,今年8月将审议《预算法》修改稿,这预示着《预算法》的修改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而近日有媒体的报道指出,在《预算法》修改稿中,部门预算公开、取消“预算外”的概念,增加法律监督等内容,成为这一次修改的亮点。报道甫一出来,便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为何《预算法》的修改会引起这么多媒体的关注?这是由预算在现代国家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虽然现代各个国家的政体并不尽相同,但是由民选大会通过预算来控制行政机关和各公权力机关的活动却是通例。从历史上看,公共财政的产生与预算制度的产生是同一个历史过程,预算制度孕育造就了公共财政。纳税人通过代议机构对政府的制衡机制进行监督,政府必须编制预算并经代议机构批准付诸实施。代议机构对预算的议决、监督执行是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的,赋予政府预算应体现纳税人意志的政治意义。预算制度不但对财政具有严密的控制,且形成为指导、监督及批评一切行政活动的最有效工具,以法律程序保证政府收支不偏离纳税人利益,并用法律保障私人财产权不受政府权力扩张的侵害。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没有议会的拨款,那么任何政府机构的活动都难以为继,甚...